*ST必康: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

2022-12-06 19:43:34 来源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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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002411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*ST 必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2-143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   一、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   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6 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。本次会议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6 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,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(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 31 楼)。应出席会议的董事 7 人,实际到会 7 人,其中独立董事 3 人,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。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主持了会议。本次会议的通知、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   二、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  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,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:   以 7 票同意、0 票反对、0 票弃权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延期召开 2022 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。   根据公司会议筹备需要,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公司原定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9日(星期五)召开的 2022 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,会议时间延期至 2022年 12 月 12 日(星期一)。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,仍为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5日,会议地点、召开方式、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不变。本次股东大会的延期召开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  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上的《关于延期召开 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2-144)。三、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。特此公告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事会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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